问:华侨身份的定义是什么? 答: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依照国务院侨办有关华侨身份解释的规定,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另外,中国公民如果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国外定居,也具有华侨身份。 问:归侨的定义是什么? 答: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问:侨眷的定义是什么? 答: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其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问:享受升学照顾待遇包括哪些对象? 答:依照有关政策,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享受升学照顾,以上对象简称“三侨生”。 问:“三侨生”升学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分;报考成人高校大专、本科,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大专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本科,在原始分基础上加20分;报考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分。 问:华侨回国来沪定居办好后,如何在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及身份证? 答:持本人护照、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到拟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回国定居的华侨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2.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后,领取《领证凭证》。3.到指定的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4.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5.签发居民身份证。 问: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其假期有何规定? 答: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 问: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离休、退休人员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离休、退休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到原单位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中心申请报销。 问:享受本市早期归侨专项生活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答:享受早期归侨专项生活补助的对象是1966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且于196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或者年满16周岁,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早期归侨。(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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