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05版:建党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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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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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联建谱新篇 合力为民办实事

大楼贴出“红榜”激励居民
电梯施工现场

近日,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在宝山路街道,从党工委到各党支部,都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深入工作服务对象,了解民生需求。在本栏目中,我们聚焦那些让居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的实事。

□记者 吴佳逸

一部运行了近25年的电梯,综合安全评分为0分,却一度因为流程走不通,而迟迟无法换新?这部电梯就在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三宝花苑的10号楼内,幸运的是,在宝山路街道的大力重视下,和多部门通力合作、搭建党建联建的平台,让事情有了突破,目前10号楼的一台电梯已更换完成并投入使用,小区内其他需要更换的电梯也正在施工中或走流程中。

第一难:余额不足

2018年,三宝花苑业委会就开始申请更换电梯,2019年,第三方机构对小区内电梯进行了评估,其中10号楼的一部电梯综合安全状况得分为0,建议电梯立即停用,而其他电梯也有不同程度的问题,需重大修理。

按照规定,电梯更换的费用里30%为政府补贴的费用,剩下70%的费用本应由维修基金承担,但业委会成员了解后发现,维修基金的余额已无法满足本次电梯更换——二十多年来,小区经过多次维修,维修基金的钱花完后,虽然又补充了公益性收入,但如今也所剩不多,因此无法支付本次全部费用。经过计算,维修基金的余额只能负担本次更换费用的30%,那么,还剩下40%的费用只能通过居民自筹的方式来解决。

10号楼100多户居民,按照住宅面积分摊的方式,每个人都需要出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小区的“三驾马车”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想尽了办法,上门做起了居民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大家达成共识,一楼居民不出钱,这部分钱由2至顶楼居民分摊。为了更好地推进居民自筹工作,小区业委会主任皇甫锄等人顶着压力,在10号楼一楼张贴了一张红榜,记者看到这张红榜上写着2至顶楼居民的室号,如果支付了费用,便贴上一颗小星星,现在这张贴满小星星的红榜看着无比舒适,但回想过程中的艰难,皇甫锄连声对记者说“太难了”,他回忆道:“同意的居民都好说,不同意的居民各有情况,也各有诉求,一开始真的太难了,但一两家同意后也就顺利了。”

有了红榜的激励、“三驾马车”的共同努力,两个月后,钱终于收齐了。

资金已经到位,也打入了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正当居民们盼着新电梯时,没想到,还有一重困难等着他们。

第二难:流程不通

此后,物业进入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向电梯公司打款。没想到整个流程,就卡在了最后一步,系统中,“分摊费用”一项,只精确到楼栋,没有精确到楼层,系统默认全体业主都出资更换电梯。也就是说,去掉一楼从二楼开始操作选择范围是不行的;如果贸然选了这一选项,那就等于违背事实,动用了一楼居民的维修资金,触犯了一楼居民的利益。

为此,业委会和物业向静安区房管部门求助,询问是否能够更新系统来走通流程。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对此,业主们则拿出了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根据《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28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

更令业主们疑惑的是,最新实施的《民法典》对此也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电梯换新,当然也适用这一法条。但在房管部门看来,一旦开了一楼不需要出资的口子,会引发更多的争议。针对该小区目前的困境,房管部门建议,通过其他方式将一楼的份额补上。可是,小区其他居民已经把一楼的份额补上了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电梯换新,半数业主同意即可实施。一般来说如果维修基金足够,则通过维修基金出资,一楼业主也不能例外。如果没有维修基金,则可以通过完全自筹,专款专用的方式,一楼是否出资,按照约定。而三宝花苑小区的困境,恰恰是因为一部分资金来自维修基金,一部分资金来自自筹,想要在系统里走流程,却走不通。

关键时刻,宝山路街道急群众所急,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盟,搭建了党建联建的平台,街道城运中心党总支、居民区党总支与电梯公司、物业公司等多方协调,这时候,物业公司表态先行垫付30%的费用,让电梯公司可以先开工更换电梯,很快,电梯公司也同意先行开工,这让小区居民看到了希望。

之前,业委会已经把居民自筹的资金打入了银行账户,但无法走维修基金的流程后,大家只能另想办法。与此同时,为了解决问题,宝山路街道和银行取得联系,让银行同意把之前的那笔自筹资金退还,根据银行的要求,静安区房管局特事特办,进行了情况说明,钱款终于退还,接下来再打入物业公司账户,再由后者打入电梯公司账户。这一重大突破让事件有了较为圆满的结局。

2021年4月16日,10号楼的一部电梯终于更换完成并投入使用,小区居民走进全新的电梯,心情格外地好:“坐上这样的电梯,现在好有安全感!”

几年前,上海由居民自筹部分资金加装成功的第一台电梯就诞生在静安区,同时静安又是全市率先探索批量加装电梯并大获成功的区域。这一次,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在三宝花苑小区老电梯换新上主动探索、先行先试,这体现了静安区一贯以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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