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小区家住5楼的陈某向居委会反映,临楼朱某家新装修,将主卧的新空调外机装在客厅的窗台下并对着陈某客厅的窗。陈某认为朱某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合理,不符合空调外机安装标准。朱某却认为别人家都是这样装的,没有人反映不合理。陈某无奈之下只能向居委会反映此事,希望能得以解决。 调解员和其他居委干部首先上门察看实际情况,作为调解员此时不偏向任何一方,一次次用真心、公平、公正的理念去化解矛盾纠纷,并查阅了有关空调安装标准规定的条款,抱着把居民事当做自己事的原则和信念再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同时向朱某详细解答《国家空调安装标准》第六条:空调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至4米等,且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道、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得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安装应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执行,如当事人拒不整改,可强制性拆除。当解答完条款后,朱某向陈某表示了歉意,最终双方就空调外机安装方案达成了共识。 通过这次调解,作为一名调解员深刻认识到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不断学习,还要懂得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政策,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在安抚双方的情绪的同时进行协商与沟通,让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问题,真正发挥好调解工作,为居民群众排忧 解难。 (街道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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