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家在装修时,工人不慎将卧室下方墙面砸穿,由于在卧室内用水搅拌水泥和黄沙,导致楼下刘阿姨家卧室顶面、墙面及床上物品受潮受损,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刘阿姨见状后上门与朱先生理论,朱先生表示愿意赔偿刘阿姨家的损失,但两人在赔偿金额上意见相差甚大。一筹莫展的她只能找到了调委会,希望能帮忙协调一下。 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调解员首先到现场勘察,查看刘阿姨家里受损情况及部位,由于损坏严重,调解员随后上门找到朱先生。调解员将楼下刘阿姨家中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相关规定一并告知了朱先生,朱先生听后表示愿意在约定时间协商解决此事,调解员即与刘阿姨、朱先生约定好协商日期。 调解之日,调解员在向双方宣读完调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后,便迅速进入正题。调解员将刘阿姨家的受损部位叙述完,朱先生连声道歉并答应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仍旧存有不小的认识差异。刘阿姨执意表示称:“你们也看到了,我家中受损很严重,我觉得需要重新粉刷,我咨询过报价,大约是6000元左右。”朱先生说道:“关于报价,我也咨询过,给我们家装修的公司只需要2000元左右就可以搞定。” 听完双方的叙述后,调解员建议刘阿姨可以尝试一下朱先生提供的方案。刘阿姨点头同意,但强调油漆一定要是环保漆。朱先生向刘阿姨保证会使用环保材料并愿意赔偿其家中损坏的床上用品。刘阿姨也表示满意。调解员为彼此拟定了书面调解协议,规定了双方在赔偿过程中应该履行的协议内容,并当场签字坐实。 调解员要扮演好居民身边“懂心人”和“读心人”的角色,在居民需要的时候给予必要的帮助。对这次房屋装修引起邻里纠纷,调解员利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与调解的技巧,对矛盾进行全面分析,最终化解了这次纠纷。 (长风新村街道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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