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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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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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宣判

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渴望遇到一个靠谱的下家或上家。然而就有这样的职业二房东,初次面对房东、房客时一副诚恳守信的模样,一旦签订了合同,立马就换上另一副无赖嘴脸,上坑房东,下坑房客。这种“套路租”坑害了众多的房东和房客。日前,上海首例职业二房东寻衅滋事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被告人郑某、李某2016年从外地来沪后通过当二房东收取下家租金,在租房时号称是自己住,但是租房后却装修转租,还威胁上家要群租的装修费等,一味谋取钱财。

起诉书载明,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2月至案发,被告人郑某伙同被告人李某,在上海市静安区多个居民区内,先租赁多处房屋后又恶意违反法律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利用所租房屋进行群租活动,在此过程中,郑某李某对租客和房东均采用辱骂、恐吓以及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霸占或者强行索要租客和房东财物,形成了以郑某为首,纠集李某和郑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参与的恶势力。

两人还采取了分工协作的方式,大部分的房子由妻子李某向房东租房,面对退房等要求时候,则由丈夫郑某出面解决。一旦房东、房客没有乖乖就范,两人则会采取了升级套路。对于房东,采取电话威胁、拒不搬离、上门吵闹、纠集同伙破坏水电设备;对于房客,从不听电话不退房款、到往房间投放蟑螂,再到胁迫房客提前搬离,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大部分的租客都是90后,涉世未深。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武晶指出,当房东提出解决的时候,两名被告人都存在着霸占房子不还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根据软暴力的相关规定都是软暴力的表现形式。

经查,两名被告人迫使多名房东向其支付所谓的装修费、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迫使多名房客提前搬离租住地,霸占房屋租金、押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2019年5月30日,公安机关将两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静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纠集李某等人,多次以辱骂、恐吓以及自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审判长、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陶琛怡指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是能够有效遏制群租行业中的乱象,包括对当事人的恐吓、强拿硬要,这些都符合寻衅滋事罪犯罪的构成。“所以我们以寻衅滋事罪最后定罪处罚。”

(静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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