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资讯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上海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开始受理

11月16日起,本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2021年本市财政持续加大对参保居民普惠性补贴力度,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2020年度筹资标准

70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年,财政补贴6080元/年,总筹资标准为6560元/年

60-69周岁:个人缴费标准为650元/年,财政补贴5910元/年,总筹资标准为6560元/年

19-59周岁:个人缴费标准为820元/年,财政补贴2720元/年,总筹资标准为3540元/年

少儿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财政补贴1630元/年,总筹资标准为1810元/年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年,财政补贴360元/年,总筹资标准为540元/年

注意: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办理方式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随申办”APP(限当年出生新生儿、60周岁以上人员、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籍配偶)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1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1、缴费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核定缴纳数额实现征收。

2、缴费群体

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人,按缴费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型:本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本市农村户籍居民以及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

3、缴费方式

三类缴费群体对应三种缴费方式。

集中汇缴:本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缴费。

批量扣款: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税务部门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款。

自行缴费: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可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定银行网点现场缴费,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微信、指定银行、上海税务官网电子税务局在线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3、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网上直接缴费的续保人员

2020年度参保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均纳入续保范围,例如积分通知书有效期内、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有效期内指证件有效结束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续保人员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及由他人代为缴费,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

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4、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下同)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

5、持引进人才居住证和有效积分通知书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

6、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

重要提醒

1、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0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2、已办理异地备案的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长三角地区(苏、浙、皖)已开通长三角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上海发布)

 

 

上 海 报 业 集 团      版 权 所 有

社区晨报大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