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花木街道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街道”。2017年12月被确定为“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等。 花木街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正按照中央、市、区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花木街道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两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开创了新时代花木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局面。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结合花木街道民族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增强“五个认同”教育 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 ■形成“八进示范”格局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进学校、进小区、进楼组、进广场、进公园、进车站、进餐饮店。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做好“扶贫协作”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来花木参观、考察、挂职和援疆等方面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做好扶贫协作工作,帮助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初,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共抗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期间,花木民族联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用爱心传递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真情,共同谱写了一曲抗击疫情的赞歌。 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重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完善“4+4+4+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努力让花木更好接纳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更好融入花木。 ■确立“四个同样” 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花木,涉及少数民族人口的矛盾纠纷随之增多的情况,街道以中央民族工作精神为指导,提出“让花木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花木”为目标,在工作上确立“四个同样”理念,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同样是花木建设发展的参与者,同样是花木的主人,同样应享受到花木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样拥有尊严生活的权利。 ■推进“四项活动” 根据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要求,结合花木自身实际,深入持久开展四项主题活动,即:开展“花木少数民族看浦东”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同心同行”活动,开展“心手相连·圆梦花木”活动、开展“文明经营评比活动”活动。 ■提升“四类服务” 坚持以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核心,为他们提供维权服务、培训服务、需求服务、融入服务。用“贴心、诚心、关心”的服务,提高服务实效赢得他们“暖心、开心、称心”,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强化“四种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为重点,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精准管理、自我管理,不断加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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