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级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置救援,如何快速恢复交通,一直是一个难题。 近日,浦东交警部门试行月余,有了一套成熟破解法:“突发公共交通安全事件处置机制”落地实施后,平均处置用时缩减一半。 39分钟处置完多车事故 5月10日,周一早晨6时50分,浦东中环内圈近济阳路段突发10余辆车相撞事故,同向3根车道受到影响,本就有些缓慢的车流直接停滞。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报警情后,立即指令民警赶赴处置。早晨7时7分,民警到场开始引导车流,同步上报事故涉及8辆车,占用2号、4号车道,其中2辆需要牵引,明确无人员伤亡。7时12分,第一辆救援拖车到场。7时18分许,2号车道打通,事故车辆均被移至4号车道,交通初步恢复。7时22分,第二辆救援拖车到场。7时29分,事故车辆全部撤离,交通恢复畅通。 这是周一的早高峰,事故为Ⅲ级。这么短的时间完成全部处置事项,放在过去难度是非常大的。” 对于39分钟内便处置完成这起多车事故,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指挥平台指挥长宋佳胤表示,高效率处置得益于支队最近推出的“突发公共交通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平均处置用时缩减一半以上 根据公共交通安全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以及可能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的程度,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将突发公共交通安全事件分为Ⅰ、Ⅱ、Ⅲ三个不同等级,其中Ⅰ为最高级。 “高速公路是连续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能有效处置,对后方交通影响比较大,也容易发生二次交通事故。”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陆曙辉介绍。 根据以往经验,Ⅲ级现场施救处置时间需1小时以上,Ⅱ级现场施救时间需2小时以上,I级现场施救时间需3小时以上。 据悉,有些大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刹车锁死,想撤都撤不了。 为此,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支队开展“大走访”,就如何解决事故导致的拥堵难题进行专题研究,最终出炉了处置机制。 “一个是向内优化指挥流程,不同等级的事故配置不同等级的警力,处置更加精准。另外,我们联合事故救援力量,更加明确各等级事故需到场救援车辆的品类,让救援处置力量无需更多等待。”陆曙辉说。 在交警支队的协调下,3家第三方清障施救单位将41辆拯救车辆重新分配,并将日常高等级道路驻守地点由原先的12处增至16处,救援范围随之扩大。 通过探索建立“统筹管理、按需调配”联动机制,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及专业吊车单位救援车辆也被纳入救援体系,救援资源再次扩展,可调用吊车数量由42辆增至56辆。 据浦东交警支队介绍,该机制推出60天后,支队已处置14起Ⅲ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交通安全事件,平均用时较以往同类型事故缩减一半以上,民警及清障车辆集结到场时间大幅缩短,救援车辆平均到场时间也缩减至20分钟。 此外,指挥平台与事故现场的联动机制也得到进一步强化,救援力量一旦抵达现场,便会根据预案快速形成先期处置策略,大大优化缩减了事故现场处置时间。 (周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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