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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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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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法宣传

涉侨政策问答(1)

华侨学生报考本市高中及内地高校

1、报考本市高中的华侨考生指哪些对象?

答:报考本市高中的华侨考生指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华侨身份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考生本人曾经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考生的父母曾经或者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华侨考生如何办理报考本市高中的报名手续?

答:华侨考生先向上海市华侨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华侨在本市参加中考身份认定证明》,再凭该证明到教育招生部门办理中考报名手续。

《华侨在本市参加中考身份认定证明》办理期限为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咨询电话:52800270,办理地址:延安西路129号607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办《华侨在本市参加中考身份认定证明》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华侨考生的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正本核对:

1)《华侨在本市参加中考身份认定申请表》;

2)华侨考生所持的中国护照和上海市华侨暂住证;

3)华侨考生在国外定居的证明;

4)华侨考生本市学籍证明单或本市初中毕业证书;

5)华侨考生原本市常住户口注销证明或提交以下第6、7项申请材料;

6)华侨考生在本市亲属(范围详见本节第1条,下同)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考生父母须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原本市常住户口注销证明;考生祖父母/外祖父母须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

7)华侨考生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由外国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需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交由本市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8)华侨考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第6条,如系同一人无需重复提交);

9)提交受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出具的其他证明。

4、报考内地高校的华侨考生指哪些对象?

答: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5、报考内地高校的华侨、港澳地区考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

2)25周岁以下;

3)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

4)未婚;

5)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

6、华侨、港澳地区考生报考内地高校,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港澳地区考生须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华侨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内地各报考点报名考试,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2)本人学历证明;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交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

4)本人的身份证明;

5)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7、华侨、港澳地区考生报考内地高校,本市的报名地点在何处?

答: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民星路465号,邮编:200433,电话:021-3536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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