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将长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23039609、23039610 (二)互联网举报:http://w w w.cnq.sh(三)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599号17号楼513室 邮编:200050 二、区公安分局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23039609、23039610 (二)互联网举报:http://w w w.cnq.sh (三)来信举报: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刑侦支队 邮编:200051(四)举报邮箱:saoheicn110@163.com 三、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88 (二)互联网举报:w w w.changning.sh.cn/jact/front/front_m ain.action?syid=15(三)来信举报:长宁路599号区纪委监委 邮编:200050 四、区组织部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22051818 (二)互联网举报:gb jd@vip.changning.sh.cn (三)来信举报:长宁路599号18楼干部监督室牋邮编:200050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上海市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举报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线索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至二十万元 2.举报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三万元至五万元 3.举报提供涉恶类犯罪团伙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4.举报提供涉黑涉恶案件在逃嫌疑人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您的参与! (虹桥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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