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潘虹丽(虹桥司法所)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狗狗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更是受到了很多家庭的青睐。但遛狗不佩戴牵引绳、狗狗间的撕咬等都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纠纷又该由哪方承担责任呢? ▍案例阐述:甲牵着宠物狗散步时,突然窜出一条大型犬,将甲的宠物狗咬伤。随后甲将其宠物狗送至宠物医院治疗。事后查明,该大型犬系乙无证散养,且事发时并未牵狗绳。双方因相关事宜协商未果,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宠物狗医药费共计1.4万元。被告乙辩称,原告诉讼金额过高,且宠物医院存在过量用药情况,其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理分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乙饲养大型犬疏于管理,在未拴狗绳的情况下放任该犬将原告牵着的宠物狗咬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甲饲养的宠物犬办理了养犬许可证,事发时牵有狗绳,原告对本次事故没有过错。最终,判决被告乙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4万元。 ▍法条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上海市于2011年通过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的将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需为犬只挂犬牌,并束长度两米以内的牵引带,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同时,大型犬只还需戴嘴套。 爱犬更要文明养犬,只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才能避免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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