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夯实法治基础,2020年7月,中共长宁区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 11月16日下午,街道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街道法治建设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共16人出席会议,街道法治建设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胡煜昂主持。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法治建设委办公室主任徐俊介绍了《中共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虹桥街道贯彻落实区委关于长宁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解表》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街道法治建设委委员审议并全体通过。 街道党工委书记、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胡煜昂对标“十四五”新征程,就推进虹桥街道法治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树牢法治理念,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要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性和全局性,认真对表中央、市委和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切实增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要抓好重点环节,聚焦重点任务精心谋划落实。着力打造最好法治营商环境,注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当好对内对外宣传的窗口,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创造性。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委员会在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上居于牵头抓总的位置,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想得深一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好位、履好职、尽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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