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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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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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热剧《都挺好》中的法律问题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结束了,这感人的剧情触动了大众的神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剧中提到的“原生家庭”“职场危机”等种种问题非常贴合当下具有现实意义。作为普法小编在看电视剧的同时也发现了其中突出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你们发现了吗?

一、父母真是只要抚养子女到18岁就可以了吗?

剧情回顾:姚晨饰演的小妹苏明玉因为母亲的偏心,从18岁起就自食其力。苏母的那句直话非常扎心:“苏明玉,你是个女孩,你怎么能跟你两个哥哥比呢?我们只负责养你到十八岁,你以后还要嫁人……”

疑问:父母真是只要抚养子女到18岁就可以了吗?

律师释疑:子女年满18岁父母可以不抚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二、“断绝”亲子关系有法律效力吗?

剧情回顾:由于母亲的偏颇,苏明玉自18岁开始就和父母达成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

疑问:现实中,这种断绝亲情关系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子女还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律师释疑: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是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并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只有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才可能通过法律解除。既然无法解除亲子关系,当然也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三、老伴儿女俱在,遗产该咋分?

剧情回顾:由于母亲严重的重男轻女行为,极大伤害了苏明玉的感情和利益,她一气之下和家里断绝往来,直至母亲去世后才回家料理后事。

疑问:苏明玉能获得母亲的遗产吗?其父苏大强及其他子女们又该各自分得多少遗产呢?

律师释疑:苏母的遗产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她的所有的继承人来继承,当然也有苏明玉的份额,但是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对于少尽赡养义务或者是没尽赡养义务,应当予以少分,但是不能不分。

苏母离世后,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苏母和苏大强的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共有财产中只有一半才是属于苏母的遗产。苏母名下的存款折和房屋中,有一半本就属于苏大强,而不属于遗产,是无需分配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苏父的这笔钱是和苏母的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他自己的钱。《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笔钱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分成两份,一份是属于苏父的,另一份是苏母留下的遗产,应由三个子女和苏父平分。

四、父母给子女购车买房的花费能要求他们返还吗?

剧情回顾:苏大强有一套账本,里面记载着苏母生前为三个子女提供的每一笔资金。其中,给小儿子苏明成记的最多,包括为他买房、换车等消费,苏大强据此要求小儿子一家还账。

疑问:现实中,父母为子女购车买房等所支出的费用能要求子女返还吗?

律师释疑:父母为子女购房购车等出资的情形非常普遍。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父母的明确表示为标准。一旦父母在出资时或出资后作出赠与意思表示,那么日后再主张借贷关系一般难以得到支持。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彼此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的借贷往往没有借条,父母的赠与也往往没有明确的表示。如果父母有关借贷的举证不充分,一般应认定该出资为赠与行为,不能要求子女返还。

五、殴打他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剧情回顾:在苏母的葬礼上,苏明成就想对苏明玉动手,但被苏明哲拦住了。之后,由于苏明玉的举动导致苏明成的妻子被停职,苏明成再次对苏明玉下狠手,把她打到住院。

疑问:殴打他人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苏明玉有没有起诉的权利?苏明成为何能摆脱牢狱之灾?

律师释疑:打架成本太高,千万别冲动!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苏明玉有没有起诉的权利?苏明成为何能摆脱牢狱之灾?

苏明玉二哥故意伤害致苏明玉轻伤一案属于《刑事诉讼法》和《高法解释》所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属于第二种情形,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苏明玉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可以对其二哥提起自诉。该案虽有警方介入,但这并不代表该案最终一定会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不意味着检察机关就一定做出起诉决定。苏明玉有权提起自诉,自然也就有权放弃自诉。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还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即使该案属于公诉案件,若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关于和解情形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由公检法机关制作和解协议书(二百八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二百九十条)。  (镇司法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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