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经常有市民咨询,是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永久停办了? 只生育一个孩子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吗?今天,小编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1、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答:不可以。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领《光荣证》 (一)依法登记结婚; (二)本市户籍; (三)2015年12月31日之前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 (四)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 (五)其子女未满十六周岁的; 丧偶或者离婚的公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光荣证》。 2、凭《光荣证》市民可享受哪些奖励待遇呢? 答: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3、如何申领《光荣证》? 答:符合规定拟领取《光荣证》的公民,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五)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六)子女的户籍证明; (七)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办理了人户分离现居住地登记的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4、持有外省市《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的《光荣证》? 答:符合本市规定的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可以换领本市《光荣证》。换领本市《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5、已领取《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光荣证》遗失或损毁的,是否可以补领《光荣证》? 答:《光荣证》遗失或损毁的本市公民,可以按规定补办《光荣证》。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已有子女状况声明、《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声明、领取过《光荣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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