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十一月下旬,2018年静安寺街道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房集中咨询及受理工作正式开启。 此次静安区201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供应标准以及咨询、受理时间和条件是什么呢? 静安区201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及供应标准 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64万元; 2、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2万元。 二、家庭人均财产 1、2人及以下家庭,家庭人均财产≤21.6万元; 2、3人及以上家庭,家庭人均财产≤18万元。 三、户口年限 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 2、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四、婚姻条件 1、夫妻应一同申请,且结婚满1年; 2、离婚人士申请,需离婚满3年。 五、年龄条件 单身人士单独申请,男性年龄≥28周岁,女性年龄≥25周岁。 六、其他必备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七、供应标准 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另外,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年限和户口年限截至时点为2019年3月31日,前溯计算。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以提出申请时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计算,人均财产情况为在提出申请时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 受理阶段 11月27日至1月19日,开展经适房申请受理工作,提出申请必须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材料提交不正确或者不齐全的,我们将不予受理。受理期间内申请家庭递交材料不分先后,建议居民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尽量分散前往。 受理时间 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月19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咨询、受理地址 常熟路100弄1号 (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