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小城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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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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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五有标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会议现场

2019年,江宁路街道获评“上海市首批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如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快满11个月了,你有没有为垃圾分类努力过?2020年,又有何新动态?

4月27日,江宁路街道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召开街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暨新标准培训大会。江宁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可晓林、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尹洁出席会议,街道各办公室、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城管中队、房办、静置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各小区物业经理、居民区书记、卫生主任等70余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江宁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尹洁具体部署了2020年江宁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一,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创建。要根据新达标居住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各居住区物业、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吃透吃准新规要求。

第二,补齐工作短板,突破工作难点。要求各居住区认真梳理第三次测评查找出来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切实提升实效:1、进一步加强小区垃圾箱房管理;2、进一步加强对延迟服务的规范管理和监督;3、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垃圾分类管理,特别是对沿街商铺上门收集等工作。

第三,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提升实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功能,落实物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街道办事处主任可晓林对江宁路街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分类是目的,考评是结果,核心是习惯养成。要结合奖惩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自主分类意识,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放松,不回潮,培养居民正确实施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

第二,短期看投入,长期看基础,关键是补好短板。要落实分类实效,提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认真学习《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综合考评办法》,力争街道辖区内居住区100%达标。

第三,重视就有效,团结就有力,务必要坚定信心。要齐心协力,确保示范街镇复评通过,这是今年垃圾分类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各部门充分重视,鼓足干劲,齐心协力,争取年终的胜利。

在会上,又一村居委会、景苑居委会的代表们介绍了各自在社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及做法。

城管中队副队长蒋成亮解读垃圾分类条例执法程序,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街道房管办主任张文光讲解物业达标奖励考核标准,要求物业需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各项垃圾分类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结束后,街道市容所所长秦斌针对《2020年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进行了现场解析及培训,根据新“五有标准”,分别向居委会和物业提出了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方向及目标,并指出:“2020年新评分细则与2019年相比有较大不同,达标小区的分数从原来的80分以上提升至90分以上,更大程度上增加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难度。”在新“五有标准”中,新增了对容器存在破损、缺少桶盖以及投放处要设置破袋和洗手装置等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对投放点需要采取异味控制,如使用除臭剂等除臭工具或有除臭记录、垃圾桶密闭存放等措施。

(市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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