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江宁路街道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街道党政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各中心负责人、下沉部门负责人、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及居委会主任、“两新”党总支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可晓林主持。 会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可晓林传达了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朱凤通报了街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及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街道分管领导分别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科级领导干部代表和“两新”党总支负责人发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 街道党工委书记沈虹就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首先,要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重要意义,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街道各级党组织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纪工委要协助党工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班子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其次,要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街道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扛起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最后,要持之以恒地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提醒党员干部远离纪律“红线”,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到位,要完善监督体系,坚决纠正隐性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社区良好政治生态。 (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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