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路街道将于7月8日至8月14日(双休日除外)开展本市户籍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理工作。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婚姻证明等有效凭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请非沪籍居民家庭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婚姻证明等有效凭证原件前往单位注册地街道(镇)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受理期间内,申请家庭递交材料不分先后,建议居民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前往。 ■ 受理时间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00至4:30 ■ 受理地点 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德路818号) ■ 注意事项 因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请各位申请家庭自觉配合,做好人员检测、预约登记等各项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错峰前往,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登记后离开现场并就医检查,待体温正常后再至窗口办理。 (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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