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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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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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张交通卡后

刘宏松

“一般”是什么?“一般”是《一般》,“一般”不一般。作为《中学生》杂志的前身,《一般》月刊追求的是“一般的人,说一般的话,给一般的人看”,如今,《一般》在江湾社区报开始它新的征程,不分年代,无论图片还是文字,我们在这里记录你的创作,展现你的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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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中午,我推开楼道门出去等一个朋友,见到地上掉了一些东西,捡起一看,有交通卡、会员卡等,猜想会不会刚刚上楼的人不小心掉了,于是收起来等失主下来寻,反正我也等人。朋友到了,不见失主来找,于是我决定再想办法找失主,当然我也把这件事告诉了朋友,朋友说,别人的东西应该还给人家,但是到明天没有人找你,你就自己收起来吧,反正交通卡没二样。

等到晚上,还是没有人来找,想想会不会失主不知道掉哪儿了,说不定不想找了也有可能。即使我收起来,别人也不知道,还有克里斯汀的卡,还有……反正都是通用型,人人都好用。心虽然这样想,但内心还是告诉自己,不能!不能贪,别人的东西哪怕再不值钱也不能要,何况交通卡呢,说不定里面还有费呢!怎么样才能让失主知道呢?想了一下,还是在门口的物业告示上写了一句话:捡到交通卡一张,请联系×××室。

第二天早上出去有事,回来的时候,看到门上贴了张纸条:谢谢你,我是×××室,请联系。于是我摁下对方楼室门铃,对方回答马上过来。一会儿,我见到了失主,对方是楼上认识的大姐,楼道口见到过好多次,一见到我连声说谢谢。我说不用谢,你除了掉交通卡之外,还有什么吗?大姐忙说,还有克里斯汀的卡,还有十元钱……一一对上了号,于是我把这些全部归还,并且告诉她,门口的字是我写的,而且只写捡了交通卡,其他的故意不写,这样不怕有人冒领。大姐又是一顿夸。

别人的东西掉了,捡到应该归还。如果确认是楼道内的,门口告知一下,实在找不到失主的,也可以交到居委,千万不能贪小。换着是你,肯定也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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