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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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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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流动商贩卖河鲜藏猫腻

安徽来沪人员杨某、王某夫妇双双获刑

文 富心振

利用老年人辨识能力下降的弱点,安徽来沪人员杨某、王某夫妇多次以贩卖河鲜等为掩护,在收取钱款时趁机将老年人支付的百元票面真币调换成事先准备的百元票面假币。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杨某非法持有的大量百元票面假币。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持有假币罪,两罪并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安徽来沪人员杨某、王某夫妇,均过而立之年,育有四个子女。几年前,杨某、王某夫妇曾因使用假币、持有假币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24日期间,杨某、王某夫妇经事先预谋,由王某望风、杨某具体实施,在浦东新区、闵行区等多个路口,多次以贩卖河鲜蔬菜为掩护,在收取钱款时,以找不开、给的钱缺角、新版钱不收为借口,趁机将老年人支付的百元票面真币调换成事先准备的百元票面假币。

据被害人蒋老伯报案称,2017年12月1日早上9时许,在我们居住的小区门口处,停有一辆灰色面包车,车上有一男子在卖虾,我买了20元的虾,给了对方一张100元的人民币,但是对方跟我说找不开,我又给了对方零钱,对方就还给了我一张100元。我们岁数大了,当时没有留意就走了,后来我想使用的时候,发现卖虾人退还给我的人民币是假币。

期间,杨某、王某夫妇以上述真币调假币的手段,在浦东新区多个路口,还分别窃取了蒋老太200元,戴老伯100元,范老伯200元,张老太100元,周老太100元,孙老伯100元。在闵行区多个路口,还分别窃取陶老伯200元,梅老伯100元,赵老伯100元。

2018年1月24日9时许,公安民警在浦东新区季景路春晖路口抓获了杨某、王某夫妇,并当场从杨某处查获其持有的百元票面假币28张、五十元票面假币3张;当日13时许,公安民警对杨某暂住处进行搜查,并在其电动自行车后备箱内查获其非法持有的百元票面假币300余张。

到案后,杨某仅对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作如实供述,王某对基本犯罪事实作如实供述。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实施的盗窃犯罪行为予以否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伙同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被告人杨某、王某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

对于被告人杨某的辩解,法院则认为,通过庭审查实,相关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杨某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盗窃行为,证据间能够互相印证,并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故被告人杨某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被告人杨某犯数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均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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