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7版《老西门街道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主题宣传语及宣传画评选结果公示》一文中出现差错,正确的评选结果为: 宣传语 一等奖:刘杏芬(广东)近悦远来新黄浦,尚德崇信老西门。 二等奖:童西蒙(上海)春满黄浦,和煦彰显精气神;德润西门,文明展示真善美;乐众华(上海)尚“文”老西门,开“明”新黄浦。 三等奖:邱天杨(江苏)文明始于细微,城市因你而美;王曦(辽宁)文明老西门,你我皆风景;姚懿真(陕西)文明立身你垂范,厚德筑梦我率先。 入围奖:章天曦(上海),陈云蛟(上海),王佳基(上海),朱大新(上海),马荣耀(甘肃),陈玉恒(陕西),范兵(上海),顾明华(上海),熊建武(湖南),郑国栋(广东)。 宣传画 一等奖:戴继斌(上海)扮靓我们的家园。 二等奖:李星存(上海)人文老西门,富强中国梦;徐轲(上海)常训练,不扰民。 三等奖:陆艳赟(上海)倡导垃圾分类,呵护绿色家园;徐天明(上海)创全国文明城区,展黄浦璀璨新貌;蔡坚(海南)爱家爱城市。 入围奖:冰凌(浙江)、陈云蛟(上海)、蔡美(海南)、梁丽容(广东)、符玉珊(广东)、符晓坚(广东)、李良葵(江西)、周洁旻(上海)、王德超(山东)。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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