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黄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维护黄浦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相关资源,侵吞国有、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各种势力横行霸道、欺压残害百姓等黑恶势力。 4、在房屋征收、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毁坏公私财物、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土方车等)、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快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菜场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黄牛号贩、吊模宰客、收保护费、垄断敲墙装修、霸占小区物业公共部位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在“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中暴力护场或强迫组织卖淫,引诱、教唆、欺骗青少年吸食毒品、赌博的黑恶势力。 8、从事“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或催收、非法传销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从事“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举报方式】 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63770979(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邮政信箱:01-016,邮政编码:200001 (三)举报邮箱:hpshce@126.com二、公安分局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63770979(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举报邮箱:hpfh321@163.com (三)举报地址:河南南路666号,邮政编码:200010 三、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88 (二)窗口受理点:靖远街58号受理大厅(每周一和周三9:00-11:00),邮政编码:200001 四、区委组织部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63360655(工作日8:30-17:30) (二)举报地址:延安东路300号1号楼东9楼,邮政编码:200001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黄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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