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梅陇视点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15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学习《民法典》 护航美好生活

10月30日,“法护人生·和谐梅陇”暨梅陇镇学习宣传《民法典》启动仪式在集心村文化客堂间举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林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金海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冬发,镇党委副书记张震,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妮,副镇长俞政和特邀专家社科院法治研究所教授彭辉、闵行法院梅陇法庭副庭长沈会川、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朱伟律师及区法宣办、梅陇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成员、各村委主任、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部分居委“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代表、梅陇中学部分师生出席了活动。

黄林平、金海民、陈冬发共同按下启动按钮,打开了《民法典》,标志着梅陇镇学习宣传《民法典》正式揭开了序幕。

张震代表梅陇镇党委、政府作开幕致辞,他表示,宣传并实施好《民法典》,是更好地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构建和谐梅陇的法治保障,为此,梅陇镇制定了“八五”普法期间《民法典》宣传学习计划,将《民法典》的宣传学习贯穿于整个“八五”普法始终。同时,通过举办此次启动仪式,揭开梅陇镇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的序幕。

丁妮和俞政为梅陇镇部分居委“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代表颁发了证书。

来自梅陇中学的薛君慧同学和朱行四村小区的杨慧珏等社区居民为大家讲述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治故事。

彭辉、沈会川、朱伟分别就故事中所涉及的《民法典》的法律条款,作了进一步诠释,让大家可以更好的学习《民法典》。

今后,梅陇镇将层层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在镇层面,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尤其是党委中心组要通过培训、讨论等各种形式开展学习;各邻里中心要发挥辐射作用,开展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宣传活动;镇法宣办要编制一些通俗易懂的小段子、顺口溜制作成宣传册进行发放,要方便群众看得懂、记得住;要通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现场咨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提升宣传效果;要开展《民法典》进万家工程,免费为每户家庭发放《民法典》宣传本,方便群众学习和使用。居村层面,要通过小区律师讲座、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小区微景观、绿化宣传插牌等各种平台开展宣传,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个人层面,“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要带头在小区居民中开展学习和宣传,在小区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镇司法所 翁新华)

 

 

上 海 报 业 集 团      版 权 所 有

社区晨报梅陇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