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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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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警惕“人头费”诱惑

市场监管部门今年查处8件传销案,罚没款2亿多元

图片来源/站酷海洛PLUS

一些在消费者中流行的社交电商最近“变了味”,原本用来“拼团”、推荐和购买优惠商品的微信群、QQ群开始鼓励大家发展下线,俗称“拉人头”。

10月22日,上海禁止传销宣传季启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消费者对于社交软件、平台上出现的“拉人头”现象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贪小失大,成为被害者甚至沦为违法违规者。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销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处)督察专员薛国富表示,过去常见的“囚禁式”传销现在已比较少见,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分子更多利用互联网工具,打着社交电商的幌子,引诱消费者向亲朋好友下手,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获利。

以某“电商内购返利互助群”QQ群为例,群内上百个成员几乎无人购买商品,群主不断鼓励成员发展下线,让下线通过商品链接购买商品,以此获得奖励。链接商品大多为面膜、卫生纸、零食等,价格在10元到50元不等。实际上,这些商品根本不存在。

监管人员指出,这些平台的核心“玩法”就是人头数与用户获利挂钩,不同层级之间收入差距很明显,许多平台允诺,只要发展的下线层级达到3级以上,收入就能有所谓“质的飞跃”。

一些消费者第一次被骗后,觉得就亏了几十元、几百元,“忍一忍”就算了;还有些消费者找到上线后,被“劝说”成为他们的下线,并靠发展自己的下线来获得弥补自己被骗钱款的“人头费”,而且发展的下线层次越多,“甜头”也越多,从而越陷越深。

“好友足够多,就能成为合伙人;不出门、动动手指就能赚钱;邀请好友就能赚钱……当你的微信群或朋友圈里出现类似消息时,要警惕了。”薛国富表示,消费者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觉得收了一次几元或几十元的“人头费”应该没事。

按照法律法规,参加传销,哪怕一次,哪怕自己受骗的金额远高于所得“人头费”,也无法视作受害人,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者。

打击传销事关市场秩序与社会秩序的稳定。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破获传销案件30件,涉案值1.8亿元,抓获涉案人员68人,起诉29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传销类案件8件,罚没款2亿余元(含罚没物资)。通过严查狠打,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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