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6年前的《南风》报上曾写过《垃圾分类难在何处》一文,今天再来议议垃圾分类的话题。 日前在临沂路东三桥路转弯角边,看到一辆垃圾运载车正在装垃圾,那一只只不同色彩的垃圾桶内的垃圾,一古脑儿地全部倒进垃圾运载车内,然后被搅拌进车箱内。垃圾不是要分类吗?这一车的垃圾是分类好了的,还是运到垃圾场再进行分类处理呢?笔者不得而知。 近段时间,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阵势强大,从人大会场到居民小区,都在强调要做到垃圾分类。但是具体措施呢?据笔者所知:在垃圾中,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是可回收的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是有害垃圾;而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后会变成有机肥料。可在小区内并没有按上述分类放置垃圾桶;在城区人行道上所放置的垃圾箱,也只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二分类箱,那么,在“可回收”的垃圾中,又如何去进行分类呢? 有人认为,我们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得不到位,是因为市民的素质问题,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据朋友介绍,在韩国、日本,他们所放置的垃圾箱分类都很明细,有5-6个,各垃圾箱的分类标志十分醒目,便于弃者分类处理。这些不值得我们借鉴吗?笔者认为:要真正有效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关键还是在于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泓 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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