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先生与宋小姐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3月结婚,2017年2月育有一子小王。2018年6月,宋小姐发现王先生出轨,王先生见机提出离婚,宋小姐考虑到小孩出生没多久,不同意离婚,王先生遂将宋小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那么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律师观点: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本案中,王先生提出离婚,但是宋小姐不同意,王先生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是否王先生一旦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呢?并不尽然。 虽然《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判决离婚的15种情形做了规定列举,但是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前提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确无和好可能。本案中,王先生婚内出轨,且提出离婚,但是宋小姐考虑到小孩出生不久,希望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及成长环境,所以选择原谅王先生,因此不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王先生和宋小姐是否有和好可能,感情是否已破裂。 从王先生和宋小姐的相识,到后来的结婚过程可以看出,双方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且双方小孩刚出生不久。虽然王先生婚内出轨,但是宋小姐愿意原谅,且不同意离婚。从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看,双方感情还是在的,并未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再加上有孩子作为纽带,只要王先生和宋小姐能冷静下来,好好沟通,和好的可能性非常大,且对小孩的未来成长更有利。 综合前述情况,法院很可能会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因此,并不是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认定。 咨询电话: 021-62325490 18116052015 现场咨询:每月第二个周 六上午市民中心广场 电邮: gudaofenghuo@hotmail.com (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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