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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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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案例:小李与丈夫小胡婚后一同前往国外生活,小李工作能力突出,得到上司赏识,事业越来越顺利。而丈夫小胡选择了创业,起初较为顺利,但由于国情和文化的差异,创业项目举步维艰,最后宣告失败,在家待业两年。小李负担起了家庭的重任,也一直宽慰丈夫,希望他能重新振作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小胡没有任何改变,反而被小李发现有外遇的情况。小李在这段婚姻里看不到希望,决定结束,但丈夫小胡不同意离婚,表示会有改变,会为婚姻付出。但由于小李的坚持,双方回国到了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但被告知有离婚冷静期,丈夫小胡后续不愿再配合去民政局。这婚还能离吗?该怎么离?

律师观点: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况,即双方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任何相关问题均无争议,到民政局自行办理离婚手续。如案例中,小李与小胡虽然长期生活在国外,但二人在国内登记结婚,可在自愿的情况下回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民法典》施行后,二人需遵循离婚冷静期的两个三十日原则:1、双方本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自递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丈夫小胡虽没有在第一个三十日内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其直接在第二个三十日内不配合再去申请离婚证,离婚手续就无法办理成功。在此情况下,小李可直接起诉离婚,如有财产分割或其他待处理的问题均可一并提起,既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也无需丈夫小胡的配合。法院可直接进行审查,双方是否彻底感情破裂,进而做出判决。《民法典》施行后,对于离婚诉讼亦有了新的规定:由于婚姻期间没有发生严重的感情破裂事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小李和丈夫满足上述分居时间,离婚诉请即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家门口律师董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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