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仍然对外服务,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市、区政府对疫情防治工作都作出重要指示,为积极响应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区政府都大力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办理,让群众不跑腿、办好事。 如果您没有迫切需要受理中心为您处理的事务,希望您可以暂缓办理,部分业务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人社app”等平台受理办理,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成功。 以下事务不必急于办理: 工会理赔保障期内发票2年内有效; 原社保卡2020年12月31日前未损坏遗失的情况下仍可使用;外来人员的原医保卡也可使用,不必急于此时扎堆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沪,系统后台将给予自动签注,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可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居住证办理”申请,相关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3个月仍需申领的人员,可以通过“上海人社”ap p办理登记业务; 申请过长护险,因评估有效期到期需要重新评估的居民,也不要着急哦,您原有的长护险待遇将自动延续3个月; 对于大病登记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市医保将一律续期半年; 本市参保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申领《医保卡》及《就医记录册》; 参保人因急诊等特殊情况产生需要报销的医疗费票据,如在6月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 延长居保大病保险报销发票业务有效期,参保人符合居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范围的发票,如在6月30日前超过零星报销规定时效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延长到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离沪参保人如未及时办理异地医保备案手续,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等渠道办理,也可通过拨打上海医保经办电话(021-62554238,62554339,62554601),核实身份,确认相关信息后办理。 如果仅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咨询电话:12345、962218(医保),12333(社保)或关注“上海社区公共服务”公众号即可查询。 如确需前往受理中心,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人群。 (虹口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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