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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