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和“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20社区参保正式开启,今年保障缴费标准较以往有所调整,保障力度大幅提高,沪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可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参保,具体信息如下: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社区参保是上海市总工会下属的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一项覆盖灵活就业群体的保障项目,由住院基本保障、特种重病基本保障和意外伤害基本保障三种保障组成。 该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参保对象 住院基本保障: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按14%比例缴纳基本医保、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 特种重病基本保障、意外伤害基本保障: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参保时间 社区参保人员在6月份凭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各工会服务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 缴费标准 住院基本保障:120元/人 特种重病基本保障:55元人 意外伤害基本保障:15元/人 ■ 保障期限 住院基本保障、特种重病基本保障:一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 意外伤害基本保障:一年(自当年7月1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24时止) ■ 给付标准 住院基本保障: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110000元 特种重病基本保障:最高保障金20000元 意外伤害基本保障: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额30000元 ■ 注意事项 在参保时,三种保障可选择其中一种参保,也可以同时参保。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是为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该计划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 参保对象 ①享受“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无单位社会退休人员 ②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 ■ 参保时间 6月1日-6月30日,凡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退休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保: ①就近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申请参保。 ②可通过“随申办APP”、微信“随申办”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不见面办理,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养老金核定表等材料。 ■ 缴费标准 ①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一年内再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365元/人。 ②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730元/人。 ③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两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2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1095元/人。其中,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年份,不享受保障待遇。 ■ 保障期限 ①6月份参保的:保障期限为1年,自当年6月2日零时起到下一年度的6月1日24时止 ②社会新退休人员在退休后2个月内首次参保的:保障期限自当月2日零时起到一周年之内的6月1日24时止(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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