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疫情期间,上海青浦警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只。 3月6日13时许,青浦警方会同市局经侦总队、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前期工作在本市杨浦区清源环路一小区民宅内抓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屠某,在民宅内当场查获绿颊锥尾鹦鹉2只。 无独有偶,3月18日11时许,青浦警方在市局经侦总队指导下,会同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线索在本市黄浦区陆家浜路一小区民宅内抓获一名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项某。项某在40多平方米的民宅内饲养了数百只鸟类,民警当场查获非洲灰鹦鹉1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尚鹦鹉2只和绿颊锥尾鹦鹉1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月19日,青浦警方会同青浦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根据线索在青浦区盈港路一小区别墅内查获苍鹰、雀鹰、灰背隼各1只,后经林业部门初步认定,上述鸟类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日,办案民警将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嫌疑人曹某、孙某、费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据悉,以上各涉案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刊载于2020年4月8日《上海法治报》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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