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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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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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游出现意外的理赔责任谁来负?

蒋先生通过国内某旅行社参加巴厘岛旅游项目,因当地地接旅行社安排的大巴司机急转弯时发生车祸,导致车上的蒋先生轻微骨折,在境内外产生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2万余元。蒋先生在出发前自行购买了旅游意外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每人每次,现保险公司同意赔付10万元医疗费用。蒋先生询问还能主张哪些赔偿?

首先,蒋先生通过国内旅行社参加巴厘岛旅游项目,因当地地接旅行社过错受伤,蒋先生本身无过错,可以向国内旅行社索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将其部分旅游业务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经营者,因受托方未尽旅游合同义务,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损害,要求作出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7条第1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蒋先生自行投保的旅游意外险理赔后,依然可以向国内旅行社主张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若蒋先生与旅行社协商无果,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建议,境外旅游若发生意外,必要时应求助当地使领馆,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医疗收据等各项收据和证明文件。

(李小华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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