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二路街道的老居民应该记得,现在的石门二路街道区域以前属于“新成区”,这个“新成区”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租界里的巡捕房 1843年11月17日上海开埠,1845年,英租界率先在上海建立,1848年和1849年,美租界和法租界相继建立,1863年,英租界和美租界宣布合并,改称“英、美租界”,就是后来的公共租界。所以,上海历史上长期存在两个租界,就是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但是上海人仍然习惯把苏州河南岸的公共租界叫做“英租界”,苏州河北岸的租界叫做“美租界”或“虹口美租界”。 租界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较快,为了城市管理和维持社会治安,1854年,侨民纳税人会议通过决议,建立一个所谓的“Shanghai M unicipal Council”,直译的话,应该是“上海市政委员会”不过,汉语中没有与municipal council对应的词,人们发现,这个机构的功能与当时清政府中央“六部”中的“工部”的职能相似,主要负责工程建设,于是把它叫做“工部局”,实际上它相当于租界的“市政府”。同一天,工部局组织建立了一个Shanghai Police Station,同样汉语中没有与其对应的词,而北京有一个负责京师保卫的“巡捕营”,于是顺手拈来,就把这个机构叫做“巡捕房”,就是后来的“公安局”、“警察厅”,不过,只有租界里的police station才被叫做“巡捕房”,租界的police才被叫做“巡捕”。华界的police通常叫做“警察”。 随着租界的扩张和人口增长,租界的警务繁重,于是,租界开始把租界划分为若干个“警区”,设立分捕房,早期设立的有老闸捕房、虹口捕房等。1899年前的公共租界西界在泥城浜,就是现在的西藏中路,1899年公共租界扩张成功,它的西界延伸到了静安寺。于是,1899年,工部局租下了新闸路的一间民宅设立新闸捕房,没过多久,工部局买进来一块位于爱文义路的6.65亩的土地,建设新闸捕房,1907年正式投入使用,位置相当于现在北京西路新昌路转角的救火会。 新闸捕房的管辖范围,东面到泥城浜,西面以同孚路(石门一路)、卡德路、麦根路(石门二路)为界。1932年,工部局又设立成都路捕房,巡捕房建筑1934年启用,就是现在的成都北路360号(就是现在黄浦区政协机关所在地),管辖范围就是原来新闸捕房管辖的静安寺路(南京西路)以南的区域,所以,现在的石门二路街道的区域,基本上就是1932年新闸捕房管辖的成都北路以西的区域。 新城区的大陆游泳池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租界的历史已经结束,上海必须重新调整行政区划,于是,上海市把全市划分成10个“郊区区”,20个“市区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就是参照原来的“警区”,按序数排列,前20个区是“市区区”,后10个是“郊区区”,如第一区是黄浦区,第二区是老闸区等,原来的新闸捕房和成都路捕房管辖的区域不大,于是把它们合并建立“第11区”,翌年,改称“新成区”,新成区的区公所和警所都在成都路360号,就是现在黄浦区政协机关所在地,所谓的“新成”就是取“新闸路”与“成都路”的首字,并没有其他的意义。 1956年,撤销静安区建置,把原静安区常德路、富民路以东的区域划入新成区,以西的区域划入长宁区。1960年,撤销江宁区和新成区,把原新成区成都路以西的区域划入静安区,以东的区域划入黄浦区。 “新成区”成为历史地名。但是留下的或者人们记忆中与“新成区”有关的地名或相关的名称还不少。 1938年,公共租界巡捕房华人督察长(又称“华探长”)陆连奎向意大利义品洋行租静安寺路(相当于现在的南京西路580号和凤阳路571弄)地10亩,集资26万元,建设“大陆游泳池”,委托著名华人建筑师杨锡镠设计,6月12日落成开幕。游泳池的门面模仿奥林匹克运动场的造型,在大门和二门之间空地上,建有圆形喷水池一座,喷头6支,入夜,电炬环照,引人注目。主楼高二层,二楼大厅,中央是舞池,附有酒吧间、电话间等设施。游泳池在厅楼的北面,整块场地的中央,池长165英尺(约50米),宽66英尺(20余米),相当于标准游泳池;游泳池分深水区、中水区、浅水区,浅水区的两侧则是儿童戏水区,安装有形状像大蘑菇的喷泉。游泳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用马赛克装饰,光亮明洁。游泳池内壁安装有64盏壁灯,入夜,电光通明,人们戏称“水底龙宫”。游泳池安装有自动循环系统,池水6小时循环一次,确保池水干净卫生。在深水区一侧设计有跳台。在浅水区一端辟有小花园,园里有池塘,池塘里养有供人垂钓的鱼。左右两侧,分别是800余平方米的男、女更衣室,配有热水淋浴和化妆间。据说,当时上海人号称它是“远东第一泳池”。大陆游泳池开幕后没多久,8月18日,陆连奎遇刺身亡,由其子陆家骏惨淡经营。1941年,由电影界名人张善琨接盘,改名为“张园游泳池”,张善琨利用自己在电影界的威望和权力,经常邀请电影明星、歌舞艺人到游泳池即兴表演,吸引客人,招徕生意,上海人噱之曰“建舞国未有之奇迹”。1943年,游泳池因经营不善而关闭。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上海市公安局接管,1952年6月,归上海市教育局管理,因位于当时的新成区,改名为“新成游泳池”对外开放。20世纪末关闭,旧址上建设了“南证大楼”。 成都北路337号的大楼叫做“新成大楼”,八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公寓建筑,它原来是成都路巡捕房的“巡捕公寓”(police apartments),收回租界后改称“警察公寓”。在建设南北高架路时,被削掉一半。 (内容选自《岁月拾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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