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在微信上公布了上海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单位名单,全市80个居民区入选,其中徐汇有5个:田林十二村居民区(田林街道)、强生花苑居民区(龙华街道)、体育花苑居民区(长桥街道)、宏润花园居民区(漕河泾街道)和印象欧洲居民区(华泾镇)。 市司法局在推文中表示,重点培育单位享有推荐参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优先权。 同时,市司法局也指出获得命名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完善民主法治各项制度并落到实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自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为构建法治、自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田林十二村有6000余名居民,近年来,田林街道田林十二村居委以“建设美丽家园,共创文明城区”为契机,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具体要求,着重聚焦和完善在党建引领下,强化民主法治理念,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小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运用法治思维 厘清问题脉络 到底什么才是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小区停车位不足有哪些措施可以采取?停车有什么行为受到限制? 小区居委对原先的《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进行了合规性、合法性逐章逐条核实后,利用熟悉协商、调解、司法、政策等诸多治理方法和经验,充分调动居委、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的积极性,提出需要对现有停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培养小区居民、租客良好的文明停车习惯,不断提高业委会、物管公司的服务管理水平,精准回应了基层社区社会治理的难题。通过推行社区法治教育,“自治项目”陆续落地,让社区自治迸发活力。 依托法治引导 听证公开透明 “三驾马车”召开联席会议后,根据会议决议要求,业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小区现有车辆的保有量、小区可纳容积率、车主结构、外来车辆数量等进行细致的梳理和统计,将“保证小区业主首辆车的停车需求”作为首要任务。居委召开多次座谈会和听证会,并将参与人群扩展到党员、楼组长、居民代表和有车一族,让各个层面的居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在反复且充分的讨论后,参加的业主代表们达成了初步意见,根据业主的诉求进行原先细则的调整和完善。听证会的成果最终体现在了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的修订稿中。 实施法治手段 规约成型落地 对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内容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标准、费用列支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经过多次的酝酿和沟通会、协调会,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业委会制定的“田林十二村小区车辆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方案四易其稿,建立起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公约。在管理规约中明确物业停车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停车收益分配等事宜,以保障业主与物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纠纷。 2019年7月,小区业主大会如期举行,一个依法、可靠、具有操作性的方案顺利表决通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居民区的法治柔软治理与有“温度”的精细化管理。 从群众角度出发,听群众呼声,为民所想,解百姓之难事,小区停车难这一“痛点”问题得到缓解,既优化了社区的人居环境,也让百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依法、依规制定让“停车规约”有了底气;物业、居委会、业委会“三驾马车”有效联动让“停车规约”有了灵气;居民参与听证的公开透明让“停车规约”有了正气。 如今的田林十二村,整齐划一的停车位、清晰的停车标识与标志,有序的车辆进出规则,依靠法治理念多传播缓解了小区停车难。基层法治建设软治理的效应凸显,进一步实现社区法治化、精细化、品质化的管理。 后续声音 法治理念多传播 缓解小区停车难 田林十二村是1985年建造的有近35年历史的老旧小区,小区内有85个门栋居住着2067户,达6000多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财政支持下,2015年期间田林十二村进行了美丽小区的建设,充分发掘小区停车潜力。对小区内部或周围的空地,尽量用作停车,发掘潜力后,增加到306个泊位。 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车辆不断增多,停车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三分之一的出租户,小区内还有幼儿园、小学等人员进出频繁的单位,常常有其他小区的业主把车停入小区,业主车辆、租户车辆、外来车辆等各种情况交织在一起,停车难成为小区居民们的一大困扰,社区清楚地认识到小区内部停车问题要解决,必须依靠居民依法自治完成。(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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