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桃浦镇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在社会各方的支持下,在广大群众的参与下,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努力建设更安全、更和谐、更宜居的“安心”桃浦。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群众的自我防范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能让平安变得更稳固、更持久。为此,我们桃浦人要做一名平安建设的宣传者,要大力宣传平安创建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弘扬正气,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建平安》栏目将为大家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居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创建和谐平安社区。崇尚科学 远离邪教 1、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自觉抵制邪教活动。 2、向居民信箱投放非法虚假广告及邪教宣传印刷品、光碟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小区居民如发现上述现象,请在第一时间予以干涉和制止,并向居委会或镇综治部门、镇派出所报告。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1、吸毒损害健康、吸毒祸害家庭、吸毒危害社会。 2、发现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110)举报。 3、戒毒的主要途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戒毒。 4、你的家人染上了毒瘾怎么办? (1)及时向公安机关(110)、镇禁毒社工站等有关机构报告,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 (2)尽快送吸毒的家人去医院或公安机关进行尿样检验。 (3)要到正规的戒毒机构接受治疗。 (4)冷静对待,帮助其树立信心,鼓励其尽快戒除毒瘾。遵纪守法 和谐共处 1、来沪人员应在来沪三日内到所辖区域社保部门办理居住证,主动到居委会申报居住情况;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居委会办理注销手续。 2、来沪人员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或其它违法活动。 3、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以下嫌疑的人员居住: (1)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 (2)无正当职业,有盗窃、抢劫嫌疑的; (3)有制假、贩假嫌疑的; (4)非法行医和窝藏非法行医药品、器械的; (5)非法开办劳务中介的; (6)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7)使用土锅炉和经营木材烧水等存在安全隐患和造成环境污染的; (8)无证照经营游戏机房、网吧、发廊、开设地下食品加工、收购废旧物资、经营舞厅娱乐场所等; (9)怀孕妇女无计划生育证明的;(10)非法开办学校的; (11)群租的; (12)储存、贩卖盗版书籍、影像制品的; (13)进行邪教活动的; (14)储存、贩卖毒品的人员和吸毒人员; (15)无固定合法经营场所经营饮食摊点、兜售水果和非法进行活禽交易的。 4、发现承租人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房东应当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有关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