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等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优势,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社区晨报》开辟专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网购需谨慎的消费提示。 理财变借款 签下合同维权难 某投资公司以“免费听讲座送礼品”的形式邀请70岁的王女士等多位老年消费者参加理财讲座。该公司宣传购买其理财产品,高利息,低风险。王女士听信工作人员介绍,签合同时没有细看内容,结果回家后才发现经营者与她签订的是借歉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营者无法还款。王女士认为该公司是非法集资,但有自己签字的书面借款合同,难以证明此公司有违法行为。 【消费风险提示】 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涉及金融方面的非法集资、理财产品虚假宣传等是其中之一。有关专家提醒老年消费者: 一、购买理财产品要牢记五个“不等于”,即:银行理财不等于储蓄存款,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口头宣传不等于合同约定,别人说“好”不等于适合自己,投资理财不等于投资发财。 二、清晰了解理财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信息,一定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三、防范以赠礼、返佣等为由进行销售。买保险赠送礼品、返还佣金等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或者销售人员对赠礼进行承诺又不予兑现的消费者要求兑现,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四、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投资收益的需求,清醒应对风险,进行多元化投资。 保健食品非药品慎重购买 钱先生应邀参加某生物公司组织的老人茶话会,自称是国家级老中医的“医生”诊断其有中毒、肝上火等病症,并推荐其购买某品牌药品,在对方的游说下,钱先生花了74580元买了5盒。回家后钱先生发现所购是保健食品而非药品,忙打电话要求退货,但遭对方拒绝,无奈之下投诉至当地消委会。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 【消费风险提示】 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虚假宣传忽悠其购买,是针对老年人的又一消费陷阱。有关专家提醒老年消费者: 一、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律法规禁止宣传保健食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以免贻误病情。 二、保健食品不能替代其他食品,过度服用保健食品反会损害健康。 三、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四、遇到“套近乎”的推销者,老年人要高度警惕尽量远离,更不要把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透露给对方,最好与家人商量或咨询医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五、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注意查验商家是否证照齐全。最好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商家购买,切忌通过传销等非法途径购买。六、购买时注意索要发票,收集保留好宣传资料,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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