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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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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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武装部征兵命令(节选)

一、征集时间

按照上海市政府、上海警备区通知要求,全市征兵工作从8月1日全面展开,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各区新兵起运的具体时间,由市政府征兵办与部队商定。

二、征集对象

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2020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普通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优先征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在抢险救援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为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和直属局(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适龄员工,分别在就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归属区应征;其他适龄公民,在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区应征;非本市常住户籍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市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区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2020年9月1日起算。

女兵征集,在市政府征兵办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区政府征兵办组织做好宣传发动、网上应征报名、初检初考、预征对象确定、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网上信息确认、公示等工作。在审批定兵前,由市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审定新兵工作,由市、区政府征兵办共同集中组织实施。

六、征集进度

全区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8月1日前,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和预定新兵等工作;做好全面展开征兵工作的各项准备。(二)体检政考阶段。8月15日前,完成社会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预定新兵身体复查、政治复审。(三)审批定兵阶段。9月3日前,完成应征青年审批定兵工作,公布新兵名单,开展役前教育训练,整理交接新兵档案,发放入伍通知书。(四)新兵运输阶段。9月10日至30日,组织运送新兵。(五)工作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区政府征兵办进行年度征兵工作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市政府征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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