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姚志康 在上月举行的长宁区第十一届公益伙伴日集会上,区民政局、区社团局等部门进行了五个“十优”表彰,本街道的创联业委会工作事务所(以下简称“创联”)的“与社区分类治理同频共振的业委会能力提升”等10个项目荣获“十优”社区微治理项目称号。 记者了解创联成立的背景。天山路街道18个居民区里八成以上是售后老工房小区。这些老工房小区成立业委会后,普遍现象是成员业务能力较弱。鉴此,在街道的引导扶持下,成立了一个专事提升业委会自治能力的社会组织“创联”。一晃,已有两年多时间了。创联能从全区众多“微治理”项目中脱颖而出,一定有它的过人之处。记者萌生了采访负责人朱志林的念头。 朱志林在职时的职业是教师,邻里居民都叫她“朱老师”。记者和朱老师也是老熟人,见了面,直奔主题:“成立两年多的创联,对于天山路街道售后公房小区的业委会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朱老师略微思索一下:“概括起来讲,有了三方面的起色,一是业委会主任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业委会主任的‘角色定位’发生改变;三是业委会主任的能力有较大的提升。” “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朱老师顺着她概括的三点变化,作了具体介绍。售后公房老小区当初成立业委会就难,愿意为大家服务的业委会主任人选也较难觅。许多主任都是在抹不开情面的状态下应下这份“差事”,也就是“要我干”。经过创联两年来针对性的思想理论和实务培训,大部分主任转变为“我要干”的精神状态。如大华公寓业委会主任郑国平,主动召开“业代会”,研讨自管工作。纺大小区业委会副主任胡匡怡,为精品小区建设献计献策,提出楼道门禁系统的更换、非机动车充电桩的安装、非机动车车棚调整、电子监控点布局调整等10项改进建议。天山二村业委会主任田玉雨,在居民水表外移工作中,不仅带头响应,还做了大量说服动员工作,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主任三重关系的“结合体” 朱老师说,业委会主任在人们印象中就是业主代言人身份这一重关系。说他(她)转变为三重关系之“结合体”,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第一重关系是广大业主的代言人,大家都清楚;第二重关系是居委会的好参谋、宣传员,这是在工作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比如,配合街道、居委会开展非成套房改造,做业主的思想动员工作;第三重关系是物业公司的合作伙伴,如联建居民区积水排涝、玉屏南路9号楼整治脏乱差等等事例,无不说明这一“结合体”所产生的效能。 理事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创联事务所有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是从辖内老公房小区的业委会主任中挑选产生。近两年的培训+实践,业委会主任队伍中的骨干(理事)们的业务能力提升较快。无论在“走片区”(街道分东、中、西三片)的调研中,还是接受任务单,均能独立完成任务,为项目运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收集业委会主任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正能量的事迹,为创联事务所编写《奉献的火花、自治的精神》一书,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在创建红色业委会“社区有三人以上党员的业委会”调查中,理事们一丝不苟,认真排摸,为创联事务所向街道社区党建办倡议申请“红色业委会”,摸清了家底,为符合条件的48个业委会建立党的工作小组。 在听了朱老师讲述的创联两年来发生的故事后,记者也帮创联作了概括,创联的工作“路子”分“五步”:第一步“主题调研、分类梳理”,走片区访谈听民声,排摸各个业委会和居民区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第二步“组织培训、专家把脉”,去年5月至7月,对东、中、西三个片区调研梳理后,汇总出问题,邀请专家进行剖析,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第三步“学习借鉴、典型引路”,通过参观、走访区内外小区业委会自治先进单位,学本事长能耐;第四步“分类治理、同频共振”,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各“项目”理事接受任务单,在各自居民区党总支、居委会的指导下,在各自物业公司配合下,将各自任务与所属社区的治理工作有机融合,真正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第五步“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总结理事单位的成功经验,案例汇编成册。 有专家对创联提出“同频共振”这个概念,表示赞赏。用这个词组形容业委会自治与社区治理整体工作的关系,十分形象,而且牵住了治理项目落实的“牛鼻子”。曾几何时,业委会似乎只有在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时,才体现它的存在,很难把它和整个社区治理联系起来。不少地方发生居委会与业委会“各吹各的调”之尴尬现象,“同频共振”的概念正是解决这一尴尬的良策。创联有所作为的幕后推手街道办事处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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