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典》编纂完成是几代国人的夙愿,为了熟悉我们的生活之法,潍坊新村司法所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活动。 《民法典》助力干部社区治理 《民法典》即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对公民的社会生活指引。社区干部解决居民纷争必须以法为据。深入学习《民法典》成为提高自身化解纠纷的重要抓手。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的崔小晓律师给我们社区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调解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他仔细梳理《民法典》原有法律增设修改的条文,用生活中的案例进行诠释解读,加深了听课人员对法条的理解。崔律师还特别分享了自己在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中的心得。会场交流互动非常热烈,与会同志都表示受益匪浅,对指导日常工作帮助很大。 《民法典》推动物业规范服务 《民法典》物权篇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章节较《物权法》的有关内容做了修改,相较《合同法》增设了物业服务合同。潍坊社区各类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在潍坊房办、司法所的组织下,深入学习了《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 同时,律师对整理好的《社区基层法律法规汇编》进行了解读。每一法条的学习和解读帮助物业从业人员在原有实践的基础上更明确全职的氛围,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 《民法典》培养居民法律意识 社区居民在居委会的组织下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党员带头学,居民群众跟着学。居委邀请新区讲师团的老师、小区法律顾问在小区开展了《民法典》系列讲座。尤其在重阳节前夕,组织老年人进行普法讲座。 讲身边的事,说老百姓的法。居民群众在感受到《民法典》旨在保护公民权益的立法精神同时,意识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生活中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街道司法所) 民法典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亮点,一点就懂 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解读: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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