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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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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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为饵非法吸收资金

打非案例之A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始末

2015年秋,家住上海市黄浦区的退休职工卢女士接到自称A公司销售经理李某的电话,称其公司有一款珠宝投资产品,能够为购买客户提供高达6%-17%的年化收益率,具体为客户购买本公司自营的翡翠,公司在以上述收益率与客户签订回购协议,客户可连本带息收回资金。卢女士对于高回报有所心动,但是翡翠价格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仍然有所疑虑。李某再次劝说,称即使兑付情况有所变动,但是翡翠是保值的,对于翡翠的质量公司会出具相应的证书,无论如何客户不会吃亏,并且A 公司财力雄厚,在上海黄金地段多个高档商务楼均有办公场所,让卢女士放心投资。听完李某一席话,卢女士放下了心,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翡翠,签订了所谓的《回购协议》,等待来年10月收获丰厚的回报。

由于投资者人数众多,卢女士身边也有朋友、邻居进行了翡翠投资。然而未到兑付期限届满,卢女士听说A公司已经关门人去楼空,一经打听原来很多投资者都遇到了屡拖不兑的情况,终于有投资者报警,P公司东窗事发。

在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共有几千人和卢女士一样与P公司签订了《回购协议》,金额共计几十亿元,近一半投资人本息未兑付,缺口巨大,A公司无力兑付。2016年,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A公司进行立案侦查,A公司所有办公点均被清退,公司十数名涉案高管被捕,几名涉案人员被网上追逃,公司相关财产被查封。

近期,经检察机关批准对部分犯罪嫌疑人采取延长羁押期限的措施,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已起诉至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将对A公司财产进行进一步处理。尽管有关部门会采取措施尽量降低投资者的损失,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本息无法全部收回,将遭受重大损失。

对此律师表示,目前金融投资领域鱼龙混杂,不少机构以高利息为诱饵,掩盖吸收民众财产的目的。为了取得投资者信任,公司往往会聘请大量销售人员进行宣传推销而非金融专业人员真正专注于投资领域,同时还会斥资租赁高档工作场所以包装自己,掩盖真实财务情况。

律师建议:

1、一般民众可以在进行较大数额投资前自行或者请家人在国家工商信息网站和其他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首要辨别是否是持牌金融机构。可以了解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宣传的业务是否相符,是否有从事特定业务所需的许可和资质,以上基本信息均向全社会公开。现在假冒金融机构的也有很多,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轻信宣传。

2、“野路子”投资产品许诺的高利率很可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很有可能就是不法分子投出的鱼饵,切莫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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