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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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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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桥街道开展类住宅消防安全检查

8月10日,五里桥街道平安办、公安派出所、房管办、街道安监队、相关居委等单位联合对辖区类住宅(商住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此次重点检查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且性能有效,地下设施是否按规定使用,易燃材料是否建筑物内分割,是否有违规进行电瓶车充电或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行为。

检查组对汇暻天地中心酒店公寓疏散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标识是否完好、地下设施等进行了详细检查,期间听取了该酒店物业管理人关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深入了解该酒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责成该物业管理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检查组还检查了中山南一路上在建base租赁项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自动消防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等。指出其应明确消防柜使用的标志标识,做好开业前各项审批工作,强化员工和租户的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规定。

五里桥街道希望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强化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环境,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延伸阅读】房屋租赁中的消防安全注意点有哪些?

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前,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

租客承租房屋时,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有安全隐患。如果存在,应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修复。在入住后应安全使用房屋,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租客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未经房东允许,不得私自转租或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否则不仅要自担损失,还可能要向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纠纷,建议房屋租赁各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责任,在入住前应该仔细检查相关设施的安全,做好房屋交接工作。为避免损失,租赁双方还可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居民楼失火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家庭火灾中,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占绝大部分,主要有:

1、厨房用火不慎。

2、生活、照明用火不慎。

3、吸烟不慎。

4、小孩玩火。

5、人为纵火。

非人为因素中,出现最多的是对电气线路及电器产品的认识不足,安装不当,使用操作不正确,或由于电气设备、电器产品质量低劣引起的火灾,比如移动插座电源线短路、用电负荷大电线老化、家电线路故障等。

由各类因素造成的火灾事故,不仅可能致使失火房屋内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害,还经常波及到周边邻居、楼道公共区域、甚至屋外停放的车辆,引发损害赔偿纠纷。失火后的赔偿会涉及哪些问题?

(一)出租房屋发生火灾,损失由谁来赔偿?

关于火灾损失的赔偿,一般情况下,谁造成的事故就谁承担责任。如果明显是租客自身的责任,比如忘拔插头,一般应当由租客来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自身的问题,比如房屋内部线路老化、装修材料自燃等原因,因为线路或装修材料是房屋的一部分,一般应由房东承担责任。

(二)家用电器引发火灾,损失由谁来赔偿?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火灾事故是由于家用电器的电气线路故障导致。根据我国《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厂家须标明彩电、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家电产品因超过了安全使用年限而发生自燃,事故责任应由消费者承担,厂家可能会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产品设计或配件缺陷导致家电自燃,消费者可向厂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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