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将按照“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固化近年来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组织发动全市平安志愿者,在公安民警等专业力量指导、带领下,在2019年重点时段,加强居民小区、重点线路巡查巡防;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带头遵守“禁燃令”;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社会面宣传。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力争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按照《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如下: (一)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9、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城、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19年除夕、年初四和元宵节3个重点时段,全市平安志愿者将深入居民小区开展定点监测守护、巡查劝导工作;公安将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 3个重点时段为:2月4日(除夕)20时至次日1时;2月8日(年初四)20时至次日1时;2月19日(元宵节)20时至24时。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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