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1、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等):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 2、废荧光灯管:含汞荧光灯管、节能灯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1、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水瓶、食用油桶、酸奶盒、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2、废纸:纸板箱、报纸、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 3、废玻璃:酒瓶、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等。 4、废金属(铜、铁、铝等):易拉罐、金属元件、奶粉桶等。 5、废旧衣物: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6、电子废弃物: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儿童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1、粮食及其制品: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类及其加工食品。 2、蔬菜: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3、肉蛋: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4、水产:鱼、虾、贝类(硬壳需去除,并纳入干垃圾)及其加工食 品。 5、罐头食品的内容物:午餐肉等。 6、调料: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7、零食: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8、干货: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9、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茶包、茶叶渣、中药渣。 10、盆栽植物:花卉、枝叶。 11、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等。 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常见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型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灰土、大骨(如:猪腿骨)、贝壳、陶瓷碎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