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都有哪些?如果你还不知道,下面的漫画,让你一目了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吹响号角,这些知识点你该知道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扫黑除恶,净化城市空间,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能帮助我们练就“火眼金睛”,有效规避危险和伤害。本期《新泾社区晨报》为大家准备了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一起学起来吧!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二、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四、“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五、“扫黑”与“打黑”分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六、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七、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九、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全面开展摸排深挖、组织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着力源头防范整治、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十、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沪司政轩)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详见P8 (沪司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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