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规戒律,家风国法,规章制度无一不是约束人们如何管事、如何做人的规矩。《规矩方圆》栏目将为您带来社会仁人志士为如何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所提出的建议,以及如何成为最美物业人的一些金点子。 文木子 十多年来,物业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很多社区物业费经常“十年一价”,相形之下房价不断翻番,工资逐年提升,这种境况值得深思。单纯归囿于“包干制”收费的不透明不够全面,同为服务行业,银行收费、政府规费以及公共事业收费都没有象“物业费”特别是一些城市、一些社区当中的“住宅物业费”那样具有切肤之痛。 如果要深入探究在物业低收费问题上策略选择的本质,那么必须承认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成本和价格问题,而是要向社区中的失信和欺骗说不! 首先,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委员会制度,作为物权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为何不被理解、不被遵守、不被践行,这个问题作为业主要反思。业主作为资产拥有者和社区当家人,物业费的定价和形成应当被广泛地被讨论、质疑乃至形成共识,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要优先于“政府定价”的形成机制。用政府指导价对物业招投标和物业费定价的约束,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思维,在业主群体内必须被摒弃。 其次,要大力培育物业行业的创新服务和第三方组织,建立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在诚信方面,有些公司和业主机构的做法是,对那些信誉好,管理完善,有可靠机制的单位列为诚信单位,在投标时给以优惠,对那些不讲信誉,管理差,偷工减料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踢出单位的招投标市场。建议政府设立诚信单位、不诚信单位排名榜,各个业主单位在招投标时予以参考,是列入不讲信用单位付出相应的代价,以示惩戒。 第三,物业行业自身的标准化建设,责任心是物业管理之本,标准化是物业管理之魂,没有标准化的物业管理,不论如何努力,都是没有灵魂的、缺乏生机的,所谓的诚信也是因为没有基础而不得不陷入“前世作孽,今生做物业”的自怨自艾。就制度建设而言,必须参照好的公共管理和社区治理经验,引入多元共治、民主协商的思维与做法,不断提升企业的认知水平与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的定价形式必须进行重估,在市场的需求面前,物业公司有必要依据小区内实际的资源占用及劳动占用情况建立一个模型,占用公共空间的停车收费在小区内是必须解决的事情。 另外,必须规范前期介入环节、接管验收环节、入住、装修环节,环环相扣,环环把关。这些费用成本让后来的业主交付并不公平,开发商应当承担在物业主体设施及配套未完成时期的管理成本。这将有力地促进开发商的规范自律。 最后,劳动要体现行业价值。承认物业工作人员的价值创造、公开透明的财务、严格高效的监管、完整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等都不可或缺。对于上述这些,则需要全行业以及更多专业第三方机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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