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民利民,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推出线上“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模块,居民随时随地皆可完成自主申报。 Q&A 问:为什么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答: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实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实有人口是指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 实有人口信息包括实有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从业信息等。 问:哪些人不需要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答: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无需重复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1、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 3、已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或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 4、入住本市旅馆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人员。 问:我该如何申报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呢? 答:现在有以下三种途径: 途径一: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途径二: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进行采集。 途径三:在微信公众号上自主申报。 问:那我应该怎么在网上进行“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答:可以通过以下步骤: 1、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 2、进入“个人中心”,完成实名认证; 3、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后提交。 4、社区综合协管员在3个工作日内与本人联系,进行信息核对,完成信息采集。 问:怎么知道自己是否已完成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答: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经与本人核对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完成信息采集。本市居民可以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中查询办理进度,提示“已采集”即表明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完成。 如因居民信息提交有误或社区综合协管员无法与居民取得联系造成“采集失败”的,可以在“我的业务”修改信息后再次发起申请。 问:我在上海有多个居住地址,是否可以多处采集? 答:不可以。本市居民应在一个主要居住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问:如果我离开现居住地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答:如果居民离开现居住地,应主动前往新居住地所在居村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或通过“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模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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