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邓女士与楼上的赵先生因邻里之间的小问题发生纠纷。其原委是:赵先生将房子租给他人,由于平时生活习惯的问题,租客经常在半夜发出声响,使得邓女士无法安眠,邓女士多次与赵先生交涉未果,于是与家人再次上门协商,但双方互不相让,发生激烈争吵。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调解员得知情况后,马上赶到现场介入调解,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首先劝解邓女士:“邻里纠纷应该采取合法手段解决,尽管租客的行为影响了你的睡眠,但也不能采取争吵这种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而应该去找居委会协商解决。争吵不但不能解决你们两家的纠纷,反而会激化矛盾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调解员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化解了邓女士心中的怒气。 随后,调解员开始征询赵先生的意见,但赵先生的情绪非常激动,不愿进行沟通。调解员批评道:“现在是法治社会,邻里之间相互体谅是一种美德,古人都知道远亲不如近邻,建议您多和租客沟通,让他声音放低些,不要影响别人的睡眠。” 经过调解员数小时的耐心劝导,赵先生主动向邓女士道歉,承认自己未及时与租客沟通噪音问题,希望她能谅够解,并表示会在房间内加一层地毯以增加隔音效果。看到赵先生诚恳的态度,邓女士也让家人对赵先生道歉,一场险些引发肢体冲突的邻里矛盾通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地劝说后得以及时化解。 家庭是社区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建立和睦的邻里关系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凸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长风新村街道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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