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23日起,本市中小学开始放寒假,2月21日寒假结束,2月22日开学。10条寒假安全提示如下: 1、加强疫情防控。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乘坐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先洗手。 2、遵守交通法规。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不使用“三无”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场所。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高压电线附近等危险区域。 5、安全文明上网。增强安全自护意识,严格控制上网时间。 6、遵守公共秩序。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嘻闹,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突发事件不慌张,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的物品。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参加培训活动。建议学生不参加线下培训班。 10、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朋友沟通,多与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 (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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