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旅游业重创,与之息息相关的民宿业也陷入“速冻模式”。面对零收入和房租的双重压力,民宿老板小张撑不下去了,只好找房东李先生协商,希望能退还部分租金和押金。然而,房东表示自己也很无辜,该怎么办? 疫情影响 民宿陷经营困境 小张在上海租赁了多套房产用于经营民宿,与房东李先生的租赁合同原本到2020年3月底截止。然而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春节开始,民宿订单全部取消,生意难以为继,再加上房租的压力,损失持续扩大,令小张焦虑难安。 左思右想,小张决定联系房东,希望协商提前终止合同,退还已付的二三月份租金、押金,减少损失。对此,房东却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怎么还要分担损失呢?双方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小张只得将房东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 租金减免各执一词 双方对簿公堂 上海虹口法院法官高行玮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就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初步沟通,发现两人均有调解意愿,只是对损失的分担各有各的想法。 “疫情影响没人住店,也没有收入,损失很大,希望房东体谅一下,把二、三月份的租金退给我……” “小张主动违约在先,押金可以退给他,但租金不能退的。” 了解双方的想法后,高行玮继续通过电话耐心调解,详细分析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表示这次纠纷是突发疫情导致的,双方都没有违约的故意,还望二位能够考虑适当分担损失、化解矛盾;并劝解当事人在特殊时期,相互理解、共克时艰。 经多次沟通,两人终于各让一步,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房东退还押金和部分租金。 调解方案初步达成后,如何签署调解协议却成了难题。李先生在外地,短期内没有回沪的打算,即便现在回上海,还需度过14天隔离期,成本太高。征得双方同意后,高行玮决定采用在线调解的方式。 3月6日,高行玮与小张、李先生在约定时间同时上线,通过在线庭审确认了调解方案。庭审结束,双方阅看笔录后电子签名确认。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业产生的影响正逐步显现。对于因疫情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和程度等因素,公平处理。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疫情发生后,根据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时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变更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补救措施,以降低损失。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虹口法院 吴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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