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烨 杨晓东 近日,家住黄浦区的杨女士向记者表示,“前天突然收到银行卡大笔金额转账的短信确认信息,吓得一激灵,立马让银行冻结了这张银行卡,再去银行柜台进行解冻操作,银行柜员告知我之前银行卡被盗刷了,庆幸冻结及时,没有损失,再晚一点,后果不堪设想。”遇到银行卡“盗刷”情况怎么办?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其中重点就公众广泛关注的“盗刷”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被“盗刷”损失谁承担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表示,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信用卡持卡人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而言之,遭遇盗刷后,持卡人可以要求银行归还本息并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的,持卡人不必偿还透支款本息。“这是因为,相较于作为持卡人的金融消费者,发卡行具有更高的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这符合制造风险者应防范风险的法理、风险与收益相对等原则,有利于鼓励、督促发卡行提供安全性更高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促进金融行业安全稳定发展。”相关专家同时提醒各位持卡人,最高法院作如此规定,并不意味着持卡人可以“高枕无忧”,可以完全免责。《规定》中还明确,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持卡人仍需注意持卡安全,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遭受损失。 如何界定是否被“盗刷” 然而,对于大多数市民而言,更难的是“自证清白”。对此,《规定》采取了“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从两方面明确了关于“盗刷”的举证问题。 一方面,持卡人主张银行卡是“盗刷”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这主要是指引持卡人全面、充分举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非要求持卡人提供上述全部证据方可证明“盗刷”事实。 另一方面,在持卡人告知发卡行其账户发生非因本人交易或者本人授权交易导致的资金或者透支数额变动后,发卡行没有及时向持卡人核实银行卡的持有及使用情况,未及时提供或者保存交易单据、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导致有关证据材料无法取得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专家进一步解释,在银行卡交易中,有关支付授权的所有记录和数据、录像都掌握在发卡行等主体手中,持卡人难以获得和掌握。依据“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银行一方就应承担相应证据材料的举证责任。 三步自救方法可冻结止损 如有市民遇上盗刷情况,以下三步尤为重要:第一步,当市民发现卡内异动第一时间给银行打电话,告知客服该卡被盗刷,要求银行止付或申请冻结,若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立即电话联系控制宽限划出。 第二步,如身边恰好有银行网点或自助取款机,需尽快在银行网点或自助取款机上进行取钱、消费等操作,固定电子证据证明人卡未分离,发生盗刷时银行卡和本人均在本地,不可能同一时间在异地刷卡消费。 第三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报警回执。详述被盗刷情况,证明银行卡仍由自己保管,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部分支付机构需提供报警回执作为否认交易的证明材料。 综上,对于持卡人而言,在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应第一时间向银行挂失,向公安机关报警留痕,持真卡就近进行消费以证明“盗刷”行为发生时真卡所在地;银行在接到持卡人挂失后,应及时冻结银行卡避免损失扩大,调取保存交易单据、监控录像等,避免证据灭失,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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